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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召开民事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的公告

作者:政治部宣传处      发布于:2020-12-02 08:3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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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召开民事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的公告

 

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,根据《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》第十条的规定,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拟对赵某某申请民事诉讼监督案召开公开听证会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案由

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。

二、召开时间

2020年12月4日(星期五)上午9:30。

三、听证会地点

洛阳市人民检察院业务楼四楼会议室。

四、有关事项

请参加听证会人员全程佩戴口罩。

 

特此公告

 

洛阳市人民检察院

2020年12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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